外聘教師是我校師資隊伍的有益補充😶🌫️,有利於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為進一步規範我校外聘教師的相關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方案》和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一👼🏽、外聘教師是指我校對外聘請的承擔一定教學任務的人員。
二、外聘教師的任職條件
1.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專業知識水平較高🖊🦹🏽♀️,能勝任所講授的課程。
3.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或具有某項專業技能或特長。
4.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學規律,能遵守《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我校相關規章製度,具有教學經驗者優先聘用📆。
5.年齡一般在65周歲以下,身心健康,儀表端莊,能勝任正常教學工作。
三🥘、外聘教師的聘用程序
1.學院將擬由外聘教師承擔的課程在授課的前一學期末報教務處備案。
2.學院負責審查外聘教師的任教資格等條件🧄,確定人選✡️👩🏻🚀。學院負責對外聘教師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培訓內容涵蓋師德教育、教學規範、教務規章製度🍇、教學運行秩序等內容🏊🏻♀️。
3.在該課程開課前一周🏑,由學院將外聘教師的基本情況及學院聘請意見等報教務處備案👨🏽💻。在該課程開課後一周🧙🏻,由教務處將外聘教師名單報人事處備案。
4.外聘教師的聘期一般為一學期,各學院也可根據教學實際作適當延長♻。
四、外聘教師的工作職責
1.完成學院布置的各項教學任務♖。
2.嚴格執行學校各項教學規章製度。
3.適當參與學院的教學研究及教學改革活動🏃。
五🏅🤾🏻♂️、外聘教師的聘後管理
1.學院負責外聘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落實相關教學任務,不定期對其承擔的教學工作進行檢查,了解外聘教師任務完成的情況💇♀️。
2.課程結束後🤑,學院負責對外聘教師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聘用報酬及續聘的依據🏹🕸。考核結果報教務處和人事處備案。
六、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门徒平台外聘教師管理規定》(滬海大教字[2010]25號)同時廢止🌹🧝🏽♀️。本規定由人事處、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