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教師培養體系⏺,拓展教師學術平臺與科研水平,提升我校中青年教師學術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高等教育管理能力🖋,推進學校內涵建設全面發展🤽🏿♂️,我校將繼續推進教師國外訪學進修計劃,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工作目標
本計劃資助學校中青年教師赴國外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領域訪學進修🌴,使他們能在國外名師和專家的指導下💳,跟蹤了解學術前沿動態和最新發展技術,盡快提高自身學術科研能力和教學管理水平🥚▪️,為今後發揮骨幹作用奠定基礎。
二🚶、選派條件
入職我校工作滿3年及以上👨👨👧👧,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在編在崗教師,並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2.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具備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合格證書或同等水平外語能力合格證書或其它外語能力證明(具有博士學位或曾在海外留學一年及以上人員可免),外語溝通能力較好⌚️;若有雅思、托福、WSK等外語能力證明且成績較好者優先考慮👨🏼🎤;
4.基礎理論與專業知識紮實,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近三年以第一作者發表過本學科高水平學術論文或主持高級別科研項目(具體要求以當年度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5.近五年無長期出國(境)訪學進修記錄,具體指三個月以上的國家留學基金公派、上海市公派或學校公派訪學進修活動🪕,以及三個月以上的個人因私出國(境)活動;
6.對有突出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能的優秀中青年學術骨幹🆑,可破格推薦;
7.近三年已獲教師國內訪學計劃、教師產學研踐習計劃資助的教師不可重復申報。
三🕵🏿♂️、培養方式
本計劃資助國外訪學進修時間一般為6-12個月📼。
符合本計劃選派條件的教師,需自行聯系國外訪學的高校(科研機構)及導師🧟♂️。所選高校原則上應是教學科研水平較高、師資力量雄厚的國外高水平大學,並對自身學術能力的提升能起到積極作用🚦。訪學進修期間實行導師負責製,指導教師應具有指導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師德高尚、學術造詣高,能讓訪學教師參與其科學研究。
入選教師與接收導師共同協商製訂進修期間的工作計劃👨🏽💼,並在導師指導下根據本人進修要求和目標,參加導師安排的科學研究、課程講學、管理實踐等工作🔨。
四👨🏽🚀、資助方式與標準
1.學校提供一次性經費資助🌸,資助額度以當年度學校公布的資助額度為標準。
2.資助經費主要用於受資助對象往返國際旅費🏋🏻♀️、進修學習費🐀、部分國外生活費及住宿費等與訪學進修相關的開支🍫。
3.因所赴國家(地區)的不同生活、學習成本等不足費用,由本人自行承擔。
4.入選教師國外訪學進修期間的在崗工資、職務評聘等不受影響👰🏼,工作量津貼👺、學術假補貼等按照學校相關要求操作。
5.入選教師的資助有效期為1年,並以當年度上海市教委發文公布的“三大計劃”資助名單為準。
五、申報與審核
1.學校一般於每年12月左右開展申報工作,1月公布入選名單👱🏽𓀊。
2.學校根據當年度派遣計劃🤔,將名額指標下撥各學院。各學院根據指標名額🍰,並結合本院教師的培養規劃🪈,優先推薦急需培養🥥、有發展潛力的優秀骨幹教師申報本計劃🧘🏻♀️👨👩👧👦。
3.教師在申報材料中應明確提出進修訪學要求及預期達到目標等🤲🏿,校師資培養工作小組對被推薦教師的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等進行審議,確定並公布入選計劃培養名單🧛♀️。
4.學校發文予以校內公布,並上報上海市教委審批。
六🏊♂️、考核與管理
1.選派學院負責本院教師出國計劃的申報推薦、日常聯系及管理工作。
2.學校與入選教師簽訂協議,約定教師出國進修目的、預期成果、考核方式及回國回校後的承諾🧑🏼✈️、違約責任等條款。
3.學校組織入選教師開展考核工作時間初定為教師自出國之日起兩年後👩👦。考核內容涵蓋進修回國考核表、專題調研報告、優秀人才信息提供🏄🏽、學術講座🧑🏻🔧、雙語課程教學能力🧈、新增論著科研項目等學術科研成果(具體以學校同入選教師簽訂的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為準)。
4.學校將組織專家對教師出國成果進行督查並考核,對不認真履行進修訪學計劃或達不到預期目標📩、考核未通過人員,學校將視情況追回已資助培養費用,三年內不能申請學校其它師資隊伍培養計劃,考核結果納入學院年度“人才隊伍培養”考核指標中(具體以學校同入選教師簽訂的公派出國訪學協議書為準)🧄。
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人事處負責解釋👲🏿🚶♀️。原《门徒平台教師國外訪學進修計劃實施辦法》(滬海大人[2015]271號)文件同時廢止。